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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缴税款、减免房屋租金……12条“干货”助力中小微企业恢复“元气”

发布日期:2022-12-01 21:47


12月1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第155场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记者和直播间网友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邹乐 摄


发布人:


李 畔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涂兴永 市经济信息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



人民网—重庆发布记者:目前我市中小企业反映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比较多,请问一下针对中小微企业阶段性纾困目前是怎么考虑的,有没有可能优化出台一些政策?


涂兴永介绍有关情况 邹乐 摄


涂兴永介绍,本轮疫情对中小企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和冲击,市委市政府对此也高度重视,在继续落实好前期我市稳经济政策包的基础之上,市政府又研究制定了12条措施。


这12条措施,重点聚焦纾解广大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暂时面临的贷款偿还、资金周转、房租缴纳等突出问题,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①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予以展期、续贷。鼓励各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基础上再下浮10%以上。


②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投放。加大对小微企业票据融资的支持,将“金融活水润百业活动”延续到2023年1季度末,全面推广线上申贷。


③加大转贷应急周转资金支持力度。在2023年6月前,阶段性减免中小企业使用政府转贷资金产生的资金占用费。各合作银行不得因中小企业使用政府转贷应急周转资金而下调其信用评级或压降其授信额度,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


④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面、降费、提质、增效,并分类给予保费补贴或绩效奖励。


⑤支持出口信保赔付。对符合条件且通过市级统保平台投保的小微企业所缴纳的出口信保保费按100%比例支持,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⑥缓缴税款。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依法准予延期申报,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延期缴纳税款。对受疫情影响,不能在承诺期限内补齐“承诺制”容缺办理税务注销登记资料的,依法准予延长承诺期限。


⑦减免房屋租金。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一律减免2022年度6个月租金,实际租期不满一年的按比例减免。同时,对2022年承租各产业园区国有开发投资平台公司所属生产厂房及其配套用房的中小微工业企业,减免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租金。倡导民营产业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小微租户适度减免或返还2022年11月场地租金。


⑧中小企业稳岗返还。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给予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60%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⑨加大冷链物流企业贷款贴息力度。重点对冷链运输企业给予贷款1年期基准利率不高于50%、总额不超过30万元的贴息。


⑩缓缴水电气费。对受本轮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缴费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在2023年第一季度前继续实行水、电、气“欠费不停供”。


⑪减免检测费。减免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等检验检测费用。


⑫强化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深入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鼓励开展线上验收,保障款项及时支付。


涂兴永表示,市经济信息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抓好这12条措施的落实,用实实在在的“干货”,助力广大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恢复“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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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辑:杨彪

副总编辑:尹红梅

责编:吴显峰

编审:蒲娅娜

编辑:蔡沁宏

来源:重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