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低速电动车在农村、城乡结合部以及一些小型城市中广泛使用,为人们生产生活带来便利。由于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缺失,导致低速电动三轮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等多个环节存在不少问题。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低速电动车最高时速一般不超过每小时60公里,电机额定功率不大于4千瓦。此外,车辆的长宽高也有具体规定,以确保其安全性和适用性。
目前,道路上行使的低速电动车分为“合规车”和“非标车”。“合规车”就是属于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型,具备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3C证书,能开具机动车发票,正常购买保险,信息在车管所系统中能够查询,可以登记挂牌,合法上路;“非标车”则不在工信部公告目录之中,这些车辆无法登记获取牌照,无法取得合法上路行驶资格。
2024年7月,国家工信部发布(第385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明确70款低速电动车(篷车)已纳入工信部目录公告,可上牌上路。
7月18号,重庆根据国家六部委《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了《加强低速电动车全链条管理工作方案》,将在用低速电动车过渡期再延长3年并采集赋码。我区低速电动车初步摸排已达2万辆,将采取“控增量、减存量”工作措施,推进低速电动车“非标车”向“合规车”平稳过渡。
提醒广大市民,购买使用低速电动三轮车时一定要合规上牌,否则将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此外,在过渡期内,低速电动三轮车用户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一个文明守法的交通参与者。
总编辑:杨彪
副总编:尹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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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者:聂吉鹏 王羚先 徐杨
来 源:合川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