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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拿到了20多万元赔偿款!

发布日期:2025-01-10 15:40

“感谢法官尽职尽责办案,帮我拿到赔偿款。”近日,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原告来到区法院三汇法庭,向承办法官送上了一面锦旗。

▲当事人将锦旗送到法官手中

  2024年2月,蒋某驾驶货车逆行,与张某乘坐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张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蒋某负全部责任。后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蒋某赔偿损失。

  经查明,被告蒋某驾驶的货车登记在被告某物流公司名下,被告蒋某系该车的实际车主,挂靠被告某物流公司经营。该车在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且在保险有效期内。

  法院经审理认为,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首先应由被告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被告某保险公司与被告蒋某按商业三者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被告某物流公司对被告蒋某应承担部分连带责任。

  经原、被告一致确认,超出交强险医疗项限额的20%、鉴定及检查费由被告蒋某承担。经核定赔偿费用后,法院判决原告张某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由被告某保险公司赔偿23万余元,被告蒋某赔偿4000余元。

  判决后,被告某保险公司、蒋某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原告张某顺利拿到了赔偿款。至此,该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锦旗上的“正义之光照心田 司法温情暖人间”,不仅是对司法公正的认可,也是对法院工作人员的极大鼓励。区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公正高效办理每一起案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


总编辑:杨彪

副总编辑:吴显峰

审核:蒲娅娜

校对:朱荣欣

责编:蔡沁宏

记者:袁询

通讯员:姚琪

来源:合川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