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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严禁提前招生!严禁勾连招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奥数考试等形式招生

发布日期:2024-11-26 16:17

11月25日

重庆市教委召开

中心城区招生工作专题会

学习传达全市教育大会精神

综合研判当前中心城区招生工作形势

并对中小学招生工作

再强调、再动员、再部署

会议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

不得以任何形式

提前开展招生,并承诺入读

义务教育学校

不得采取奥数考试、面试、面谈

评测等形式招收学生

……

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

奥数考试、面试、面谈

评测等形式招收学生

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会议从六个方面提出要求:

①严禁提前招生

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开展招生,并承诺入读。提前违规签订的录取协议一律无效。任何学校不得以校园开放日、宣传日等名义,对非本校学生组织开展小升初或初升高培优培训,不得以“5+4”“2+4”“入读实验班、特色班”等方式变相掐尖和储备优质生源。

②严禁考试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应严格执行区域对口划片或摇号招生。摇号招生的义务教育学校,除有政策规定以外,其余招生计划应全部用于区域内摇号招生。不得采取奥数考试、面试、面谈、评测等形式招收学生,不得以竞赛证书、学科成绩、奖励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

③严禁勾连招生

从严从重查处培训机构与学校勾连招生、违规组织升学考试等严重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任何培训机构承诺或宣传以考试方式择校入学的,一律视为违规行为;其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一律不得作为招生参考或依据。

④严禁超计划招生

持续增加优质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就读普通高中需求。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

⑤严禁超范围招生

普通高中严格执行分区域联合招生和自主招生,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其他学校录取学生。中小学不得假借“随迁子女”名义、承诺解决家长工作等方式挖抢生源。

⑥严格招生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不得挂靠学籍、非正常迁移学籍、重复建立学籍,禁止“人籍分离、考籍分离”。

全面公开招生计划、摇号计划

录取情况等重要信息

会议还强调了要积极营造风清气正教育生态。

①加强招生组织领导,压实教育部门招生主管责任、职能部门招生协同责任、学校招生主体责任,加强招生工作全链条、全过程闭环管理。

②加强招生制度改革,修订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研制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工作方案,全面落实重点高中指标到校计划,按照辖区初三符合条件学生人数平均分配到校,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

③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各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通过官微官网,全面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摇号计划和录取情况等重要信息,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④加强招生监督问责,全面落实《重庆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六项机制》,启动实施违规招生专项治理行动,市教委和各区教育部门公布违规招生举报电话,对违规招生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总编辑:杨彪

副总编辑:吴显峰

审核:蒲娅娜

校对:朱荣欣

责编:蔡沁宏

来源:重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