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完好无损,也无攀爬痕迹,“扫楼”盗窃却屡屡得手,这是怎么回事?近日,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扫楼式”盗窃案,被告人蒋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24年5月9日至5月11日期间,合川区合阳城街道、铜溪镇等地居民楼院,入室盗窃案频频发生。5月16日,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据蒋某供述,他趁无人之机,搜寻住户藏在屋外鞋柜内的钥匙,顺利进入屋内盗窃作案2次,盗得现金3200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蒋某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故意犯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综上,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该案件也为我们敲响警钟,生活中部分居民为图方便,习惯将钥匙放在门口或车辆周边等自认为比较隐蔽的地方。殊不知,这样的行为恰好给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法官提醒,广大居民要增强防范意识,外出时关好门窗,妥善保存房屋及车辆钥匙。一旦钥匙落到不法分子手中,就会给自己和家人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隐患。
总编辑:杨彪
副总编辑:吴显峰
审核:蒲娅娜
校对:朱荣欣
责编:蔡沁宏
记者:袁询
来源:合川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