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宏是一名80后检察官、共产党员。从检14年来,他忠诚履职、担当实干,始终奋战在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第一线,以一颗为民真心,维护公平正义,守护万家灯火。因工作实绩突出,他先后荣获合川区社会治理创新贡献先进个人、合川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先进个人等表彰。
▲ 刘永宏正在办公
司法救助工作一头连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检察关爱,是检察机关与困难群众的“暖心桥”。刘永宏在办准办好案件的同时,还注重通过司法救助等方式纾困救急解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家住合阳城街道某村、年近七旬的陈婆婆一家的经济主要来源于务农,老伴因病需长期服药。因邻里纠纷,陈婆婆家的两层楼房被同村村民秦某放火烧毁,其本人也因救火导致面部、颈部轻度烧伤,老两口也借宿在了亲戚家。经鉴定,房屋损失共计13万余元。刘永宏了解到,秦某仅支付了9000多元医药费,此后再没有赔偿一分钱,陈婆婆一家生活陷入困境,连买粮食种子的钱都拿不出来。
民以食为天,粮以种为先。刘永宏立即按照相关规定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赶在春播前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了陈婆婆手中,并对其定期回访“一帮到底”,尽可能帮助陈婆婆一家渡过难关。
这一个案只是刘永宏以司法救助修复因案受损社会关系、化解案后矛盾纠纷工作的一个缩影。刘永宏表示,检察办案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既要体现依法打击犯罪的力度,更要传递检察办案的温度,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刘永宏带队到司法救助当事人家中开展回头看把听证会开到案发地、将普法课搬到最基层,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法治宣讲进院落,以案释法提升普法质效;引导犯罪嫌疑人现身说法、传递渔业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理念……近年来,刘永宏立足岗位职责,聚焦检察守护三江生态,坚持抓源治本、多元共治,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把检察履职深度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大格局中,推动22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法治教育、赔偿磋商、生态修复、普法宣传”等一体化开展,取得显著成效。
老钓鱼人李某非法捕捞水产品被当场查获。审查起诉阶段,作为承办检察官,刘永宏抓住“世界环境日”这个节点,就该案在案发地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上,李某现身说法,讲述自身钓鱼经历和涉案后的认罪悔过,引发现场钓友们的共鸣和思考;另一方面,结合刑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禁捕以及禁用渔具和方法的通告、渔业生态损害严重后果等方面以案释法、以事说理,向钓友们传递渔业保护的理念。听证会后,刘永宏还邀请在场钓友与李某一起去到渠江边增殖放流,“沉浸式”体验渔业生态保护工作。钓友们纷纷表示希望加入巡河护渔志愿者队伍,为保护三江渔业资源搭把手、出把力。
刘永宏说,这是通过检察听证助推轻罪治理的一次积极工作探索,目的是实现治罪与治理有机结合,生态修复和诉源治理两手并重,努力变多方力量为治理能量。同时,辖区群众的广泛参与不仅学习到了相关法律知识,也增强了投身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犯罪嫌疑人从“捕鱼人”到“补鱼人”、“违法者”到“护法者”的身份转换,推动形成社会层面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共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在重庆自然博物馆巡回法庭刘永宏宣读起诉书
近年来,区检察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培育“心合”枫桥式工作法,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信访这个“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有效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系统治理。
合川一居民赵某在夜宵店因琐事与甘某等人发生口角纠纷,进而升级为肢体冲突,赵某持啤酒瓶击打甘某的头部等部位,致甘某急性轻型颅脑损伤、头部多处裂伤。经鉴定,甘某的人体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赵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刘永宏在办案中了解到,案发后,赵某与甘某多次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为妥善化解案后矛盾,确保案结事了人和,刘永宏结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耐心进行释法说理,协同多方开展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赵某及时支付了赔偿金,甘某对赵某予以谅解,大打出手转为握手言和。
多年来,刘永宏和同事们始终秉承“如我在诉、如我在访”理念,以“初心”的执着、“守心”的标准,培育打造“与民推心·在内一心·向外同心”的“心合”化解信访矛盾工作法。在控申信访工作中,坚持将心比心、贴近群众,力促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在首办、在同频。该工作法获评全市检察机关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
在采访过程中,坚持人民至上、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化解是刘永宏多次提及的高频词。他表示,防患于未然比犯罪后再去挽救的意义更重大,要以工作的确定性应对风险的不确定性;在今后的办案中,将坚守初心情怀、坚定履职尽责、坚持学习积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检察为民的道路上,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以实绩实效践行民生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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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合川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