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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合川区“多勤联动”城市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8-15 17:28

关于开展合川区“多勤联动”城市秩序

综合整治工作的通告

为深入开展城市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不断提升城市品质,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有序、整洁、通畅的城市环境,根据合川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我区决定在城区范围内,集中组织公安、生态环境、城管、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多勤联动”城市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9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为长效管理阶段。

二、整治范围

合川区城区三办建成区域。

三、整治内容

(一)着力整治市容秩序。全面规范城区道路上违规占道经营、无证经营摊点、违规占道堆码、骑门摊、游摊、坝坝茶等;全面整治乱挖乱搭乱建等。

(二)着力整治交通秩序。全面整治车行道、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包括城区道路“僵尸车”);全面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在人行道和斑马线上骑行、非法加装雨篷、骑乘人员不戴头盔、超员等。

(三)着力整治声环境污染。全面开展声环境污染整治,重点加强对夜啤酒、露天卡拉OK、影音播放等生活源噪声监管,对广场舞、蜂鸣陀螺等噪声扰民行为及时劝阻。

(四)着力整治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全面加强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整治,清理乱张贴小广告等城市“牛皮癣”,督促设置主体对破损、锈蚀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进行整治。依法查处未经审批设置、虽经审批但未按审批规定设置、超过审批期限的户外广告,重点查处私设促销拱门广告、落地广告、“一店多招”等违法行为。

(五)着力整治行人不文明行为。全面开展宣传引导、进行文明劝导,引导市民群众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不翻越隔离栏、不随地吐痰,不违规张贴、涂写广告或者随意刻画,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不随意弃置、焚烧,不向车外抛撒物品等,强化宣传教育,推动文明实践养成。

四、整治要求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查处,凡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共同营造空间立面清爽、地面道路整洁、交通秩序井然、车辆停放规范、生命通道畅通、市民文明守法的良好环境,共同创造安全、有序、整洁、通畅的城市环境,维护合川良好的城市形象。

特此通告。

重庆市合川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

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合川区交通运输委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3日


总编辑:杨彪

副总编辑:尹红梅

审核:蒲娅娜

校对:朱荣欣

责编:蔡沁宏

来源:合川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