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
重庆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向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
下达执法建议书
督促对公租房摸底清查
发现转租出借行为
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该《查处办法》还明确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提供公租房出租、转租经纪业务,并按照相关法规,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6个月以上2年以下停业整顿,对个人吊销注册证书。
据了解,重庆持续开展公租房执法检查,并同步实施行政处罚。例如,去年9月,某科技公司将承租的渝北区空港乐园集体租赁住房转租给非本公司员工居住,被责令清退房屋,并被罚款1000元;同年年底,市民杨某将承租的民心佳园公租房转租给他人,获取违法所得4199.4元,被处以8398.8元罚款;今年5月,罗某将承租的南岸区城南家园公租房转租给他人,不仅被立即停止租赁,还被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3789元。
市公租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6月起,市住房城乡建委及市公租房管理局进一步开展公租房转租出借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结合全市公租房摸底清查专项行动,将继续推进公租房违规承租、转租出借人员的清退工作,对查实转租出借的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涉及的“串串”等扰乱公租房租赁秩序的,配合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总编辑:杨彪
副总编辑:尹红梅
编审:吴显峰
审核:蒲娅娜
校对:朱荣欣
责编:蔡沁宏
来源:华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