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是全国放鱼日。当天下午,位于重庆市合川区嘉陵江利泽航运枢纽的增殖放流站,江水辽阔,波光粼粼,3万余尾中华倒刺鲃、厚颌鲂、白甲鱼等鱼苗从倾斜的引流槽顺流入江,开始了新的生命旅程。
2023年7月,周某、唐某等人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渔具非法捕捞,被民警当场查获。二人非法捕捞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对水生态环境、渔业资源造成了破坏。合川区检察院委托专业机构对生态损害作出认定、制定生态修复方案,协助行政机关与当事人就生态损害赔偿进行磋商,决定以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复受损水生态环境。
本次增殖放流活动投放的鱼苗,来自于周某、唐某等犯罪嫌疑人缴纳的生态损害赔偿金购买,且放流皆为适合嘉陵江流域生长、繁殖的鱼种。
合川区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为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在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中,将是否履行生态修复作为酌定量刑情节综合考虑,并用生态损害赔偿金在重庆市检察机关渔业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开展增殖放流,实现生态修复与矛盾化解同步推进。
部分市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巡河护渔志愿者参加此次活动。“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探索生态检察+生态航电相结合,对于保护嘉陵江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市人大代表、合川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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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合川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