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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佩戴头盔、违法载人……合川警方开展专项整治!

发布日期:2024-06-07 17:08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努力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合川交巡警科学研判,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即日起在全辖区范围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辖区交通乱象,全力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交巡警整治行动前部署动员

一、整治对象

普通二、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违规低速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等。

摩托车违法行为整治现场

行动中,合川交巡警在辖区各重点路段设卡,依法对上述车辆无牌无证、套牌、违法载人、酒驾醉驾、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擅自加装遮阳伞或雨棚、驾驶摩托车在道路上飙车炸街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形成整治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保障出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合川交巡警将对以下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严管严查: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号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或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
3.驾驶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的;
4.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及乘坐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5.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载人的;
6.摩托车、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7.驾驶摩托车在道路上飙车炸街的;
8.摩托车、电动车擅自加装遮阳伞或雨棚的;
9.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10.其它有关违法行为。

摩托车、电动车违规雨棚拆除现场

三、整治范围

城区所有路段、城郊结合路段、主要公路、场镇路段,以及摩托车、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道路。

▲交巡警在城区各路口开展整治行动

四、风险警示


摩托车、电动车违法上路存在以下安全隐患:

危害一:伤害严重

二、三轮车结构简单,稳定性差,机械强度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乘人员容易遭受严重的伤害。

危害二: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部分驾驶人未经专业培训,交通安全意识相对淡薄,饮酒后驾车出行、随意性驾驶、无视交通规则等,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危害三:事故赔偿责任难承担

部分摩托车无牌照,未购买相关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赔付难以到位,给事故处理带来困难,给受害家庭带来极大伤害。



合川交巡警提醒

人生没有彩排,生命只有一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摩托车不上户上牌、不佩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违法载人、非法加装雨棚(遮阳伞)及酒驾醉驾、逆向行驶、乱穿公路、闯红灯、乱停乱放等是违法行为,不仅严重影响城市形象,而且极易引发车毁人亡的交通事故。


总编辑:杨彪

副总编辑:尹红梅

审核:蒲娅娜

校对:朱荣欣

责编:蔡沁宏

来源:平安合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