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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 | 合川打非月报(2024年第5期,总第10期)

发布日期:2024-05-11 18:06


要闻速递


4月18日,全国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暨2024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召开。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风险蔓延势头。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案件及重点地区,精准发力,确保实现充分掌握一批问题线索,及早发现一批风险隐患,有效处置一批重大案件,坚决惩处一批违法分子的工作目标。



风险提示


近日,南宁市处非办发布了关于防范以销售黄金珠宝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揭示了此类非法金融活动的手法主要表现为以下方式。

消费者在黄金珠宝公司的门店购买黄金珠宝后,不提取购买的金条实物,而是与黄金珠宝公司的门店签订收购、委托等合同,由珠宝公司的门店代为保管,珠宝公司门店给签订托管合同的消费者减免相应手续费,并承诺托管时间满足一定的期限后,可收益相应的黄金数量,这个收益往往明显高于银行同期收益,到期后可续签或退还金条实物。
此类骗局造成的损失金额巨大,受骗人群众多。合川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广大群众: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信息甄别能力,在参与投资时,一定要多向相关部门核实情况,一旦发现类似违法犯罪线索或被骗,应及时保留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银行账号等关键信息,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


工作培训


4月3日上午,龙市镇组织各村(社区)综治专干、专职网格员召开4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业务培训会。会上针对当前非法集资的新手法、新动态和案例及如何识别非法集资等内容进行了专题培训,要求综治专干和专职网格员参训后,结合日常工作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和风险排查,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4月8日上午,清平镇召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业务培训会,总结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



4月17日,燕窝镇召开4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业务培训会



4月19日,肖家镇开展4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业务工作部署会,讲解防非处非知识,安排部署近期相关工作。



4月24日,三庙镇组织开展4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业务工作部署会,对相关业务知识和近期工作重点进行培训。



4月30日,小沔镇组织开展5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业务工作部署会,强调防非处非基本知识,研判近期风险形势,安排部署“五一及近期重点工作。


社会宣传


4月8日,狮滩镇利用逢场天在福禄广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讲解非法集资案例,让广大群众树立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月11日,龙市镇利用赶集日在场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场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提醒增强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4月12日,三汇镇在辖区步行街街口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单,向群众揭示非法集资的危害,提醒远离非法集资风险,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4月15日,云门街道在云龙街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讲解非法集资案例,提醒群众拒绝高利诱惑,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4月15日,南津街街道在南城花园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活动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横幅、展示展板、现场宣讲等方式,向群众普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知识,提醒群众远离非法集资风险。



4月16日,燕窝镇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余次,积极引导群众树立正确投资理财观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风险。



4月16日,三庙镇平安办在三庙社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折页、知识讲解、咨询互动等方式,向广大群众讲解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提醒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大家主动远离非法集资,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4月17日,涞滩镇结合学校家长会在涞滩小学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校园活动,通过现场讲解案例、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学生家长宣传防非处非知识 ,提醒大家树立防范意识,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风险。



4月23日下午,钓鱼城街道联合蟠龙社区在东海滨江城三期广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活动中,社区负责人向群众详细讲解了非法集资的定义和非法集资的特征,钓鱼城街道平安办干部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向群众详细讲解了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危害性,以及国家打击非法集资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醒大家一定要谨慎投资,远离非法集资陷阱,守好自己的辛苦钱。



举报奖励


广大市民发现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线索的,可向相关部门举报。根据《合川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经核实符合奖励条件的,给予现金举报奖励。
非法集资的定义
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特征
(1)非法性: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
(2)利诱性: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包括不限于现金、有价值的物品或者虚拟积分、虚拟货币等)。
(3)社会性: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来者不拒”,谁都能参加)。
举报方式
(1)线上举报。关注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重庆金融安全卫士”,选择“举报入口”进行举报。
(2)线下举报。合川区非法集资举报电话:023-42756087。



总编辑:杨彪

副总编辑:尹红梅

审核:蒲娅娜

校对:朱荣欣

责编:蔡沁宏

来源:区打非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