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宝电商一店铺将某书博主发布的个人照片用于产品宣传,由此引发纠纷。近日,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肖像权纠纷案,判决涉案电商向某书博主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4375元。
重庆智权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春雪表示,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识别的外部形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未经他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已触碰法律红线,需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对于权利人而言,在发现侵权行为后要及时固定证据,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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