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重庆市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将于2023年12月18日进驻合川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进驻时间为12天。本次督察主要采取受理举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列席会议、下沉督察、调查取证等方式开展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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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合川区融媒体中心